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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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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7:如何領取新北市政府土地徵收、重劃、農林作物等補償費?_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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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存物受取權人收受提存通知書後,應檢具提存通知書「對待給付之標的及其他受取提存物所附之要件」欄內所設立之條件及應提出之證明文件,先送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電話02─29603456)審核,俟收受新北市政府函告已履行全部對待給付條件函後,再持該函、本院提存通知書、聲請人身分雙證件正本、印章等文件至法院提存所辦理領取手續。
     
  • 應檢附之相關文件,請參照Q16」之說明
     
  • 新北市政府101年度前補償費之付款銀行為土地銀行板橋分行,地址為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143號(近捷運板橋站,板橋火車站對面),電話02─29689111,並請於營業日下午3:30前到達。101年度後之補償費之領取方式,則請參見問題Q24Q25內容。
  • 發布日期:112-05-12
  • 更新日期:113-03-08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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