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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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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8:我如果接受法院的「家事專業調解」,對我的紛爭解決有什麼幫助? _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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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用調解程序解決您的紛爭,有三大優點:
    • 第一個優點是當事人可以在和諧的氣氛下協調出彼此都可以接受的方案,不必直接對簿公堂,免得到了法庭上,又因訴訟程序的對立,再次互相傷害!
    • 第二個優點是可以節省您的時間。因為調解如能順利達成協議,即可取得與確定判決相同的效力。像是有關扶養費、贍養費的部分,如果調解成立後,對方不履行的話,可以向法院請求強制執行。
    • 第三個優點是將來雙方自動履行的意願也比較高,可以減少訴訟期間的金錢、時間浪費。因為成立調解的內容是雙方可以接受的方案,所以將來雙方自動履行的意願也比較高,但如果是確定判決,一般人就判決結果自動履行的可能性較低,大概就真的要請法院強制執行了。
  • 發布日期:105-11-17
  • 更新日期:106-09-21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家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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