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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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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8:什麼是「免責」?那些債權屬於不免責債權?_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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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免責是指債務人經過更生或清算程序後,除法律另外有規定外,其沒有全部償還債務之給付責任被免除的意思。
  • 在更生程序,罰金、罰鍰、怠金及追徵金、因故意侵權行為所負損害賠償債務、法定扶養費用,除非債權人同意,否則並不免責。
  • 在清算程序之不免責債權有:
    1. 罰金、罰鍰、怠金及追徵金
    2. 債務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侵權行為所生損害賠償之債務
    3. 稅捐債務
    4. 債務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費用
    5. 因不可歸責於債權人之事由致未申報之債權,債務人對該債權清償額未達已申報債權受償比例之債務
    6. 由國庫墊付之費用。
  • 發布日期:105-11-14
  • 更新日期:109-11-26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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