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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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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1:新北市各行政區聲請法人或夫妻財產契約登記事件之管轄法院為何?_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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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詳參新北市各行政區聲請法院登記事件管轄一覽表

    各行政區登記管轄一覽表

     
  • 法人登記事件,由法人事務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登記處辦理之。
     
  • 夫妻財產制契約之登記,由夫妻住所地之地方法院登記處辦理之;不能在住所地為登記或其主要財產在居所地者,得由居所地之法院管轄。不能依上開規定定管轄法院者,由司法院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 發布日期:105-11-17
  • 更新日期:109-11-25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登記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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