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Q11:辦理提存或領取、取回提存物是否要收取規費?_1253

字型大小:
  • 清償提存之金額或價額每件在新台幣10,000元以下者,徵收100元;逾10,000元至100,000元者,徵收500元,逾100,000元者,徵收1,000元,但執行法院依強制執行法、管理人依破產法或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辦理提存者,免徵提存費。
     
  • 擔保提存每件徵收新台幣500元。
     
  • 領取或取回提存物者,免徵提存費。

 

  • 發布日期:112-05-12
  • 更新日期:112-05-12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