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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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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5:如對本票裁定或拍賣抵押物之裁定不服,如何提起抗告? 是否需繳納費用?_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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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對本票裁定或拍賣抵押物之裁定不服,寫抗告狀2份,敘明抗告之理由。
     
  • 繳抗告費用1000元。

 

  • 發布日期:105-11-14
  • 更新日期:109-11-26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非訟事件處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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