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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6:不服交通裁決,是否僅能提起撤銷訴訟?_0511
- 不服交通裁決之救濟,行政訴訟法第2編第3章「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章允許提起之訴訟種類,並非僅限於撤銷訴訟,亦可提起確認訴訟或給付訴訟。茲說明如下:
- 發布日期:105-11-16
- 更新日期:110-01-14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紀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