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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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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2:少年受保護處分後,是否永遠留有前科紀錄?_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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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少年犯罪與成年犯罪最大不同在於前科塗銷之規定,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之1規定,接受轉介處分執行完畢2 年後,或保護處分或有期徒刑執行完畢或赦免後3 年後,或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裁定確定後,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法院依規定會通知保存少年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之機關將前科紀錄加以塗銷,等同於無前科紀錄。
  • 發布日期:105-11-14
  • 更新日期:109-11-16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少年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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