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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方式(4):便利商店繳款
- 為保障權益,至便利商店繳款者,請確實索取繳費憑證,並加蓋店章。
- 註: 繳費金額若超過ATM或便利商店(新臺幣2萬元)所限定之金額者,請使用臨櫃繳款方式或至本院「為民服務中心」繳費。
- 發布日期:105-11-10
- 更新日期:109-11-04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