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遺囑在什麼情形下會失效?_0452

字型大小:
  • 失效—合法有效成立在先,之後有效部分歸於無效之狀況:口授遺囑,自遺囑人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之時起,經過三個月而失其效力(民法第1196條)。
    受遺贈人喪失受遺贈權(民法第1188條)。
    受遺贈人於遺囑發生效力前死亡(民法第1201條)。
    侵害特留分,於扣減範圍內該部分失效(民法第1225條)。
  • 發布日期:109-05-29
  • 更新日期:109-11-02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家事紀錄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