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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繼承原則_0452
- 遺產之公同共有(民法第1151條)
- 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 公同共有遺產之管理(民法第1152條)
- 債務之共同繼承(民法第1153條)
繼承人清償債務之範圍
- 對外關係: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連帶責任。
- 對內關係:繼承人相互間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另有約定外,按其
應繼分比例負擔之。
- 發布日期:109-06-01
- 更新日期:109-11-02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家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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