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繼承費用_0452

字型大小:

繼承費用之支付民法第1150條

  • 原則:關於遺產管理、分割及執行遺囑之費用,由遺產中支付之。
  • 例外:但因繼承人之過失而支付者,不在此限。
  • 發布日期:109-06-01
  • 更新日期:109-11-02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家事紀錄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