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000131號顏廣坤之開庭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8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楓民清 112年度重訴字第131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顏廣坤之113年5月8日言詞辯論筆錄、民事辯論意旨狀繕本、歷次書狀及113年7月10日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重訴字第131號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113年5月8日言詞辯論筆錄、民事辯論意旨狀繕本、歷次書狀及113年7月10日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10日下午3時整,在本院西側大樓第六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陳俞瑄
 

  • 發布日期:113-05-08
  • 更新日期:113-05-08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