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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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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72564號許文隆之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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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8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楓111司執實字第17256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許文隆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72564號債權人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宗明即邵宗明等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節本:
主旨:本院定於113年6月12日上午10時整在民事執行處投標室,就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實施第1次公開拍賣,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8   日
民事執行處實股書記官衛東君

  • 發布日期:113-05-08
  • 更新日期:113-05-08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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