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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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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32297號盧亞潔之扣押命令、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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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楓113司執守字第3229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盧亞潔之扣押命令及執行命令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32297號債權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盧亞潔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節本:
  ‧主旨:除說明四情形外,禁止債務人盧亞潔(身分證統一編號:G221524782號)於說明八債權金額範圍內,收取如說明三扣押金額部分之薪資債權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志善眼科診所亦不得對債務人清償,請查照。
    ‧主旨:債務人盧亞潔對第三人志善眼科診所之每月薪資債權,應依本命令自113年5月起,在附表債權範圍內移轉於債權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3   日
 
民事執行處守股書記官林沂㐵
 
  • 發布日期:113-05-03
  • 更新日期:113-05-03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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