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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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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10623號謝寶連之通知更正分配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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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楓112司執濟字第1062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謝寶連之通知更正分配表函文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0623號債權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謝寶連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節本:
主旨:檢送更正分配表1件,如有反對陳述,請於3日內提出,逾期即視為同意依更正分配表實行分配,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5  日
 

  • 發布日期:113-04-25
  • 更新日期:113-04-25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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