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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000744號張世勲之開庭通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楓民寧112年度重訴字第74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張世勲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重訴字第744號返還不當得利事件。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13日14時45分,在本院西側大樓第九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吳佳玲
- 發布日期:113-04-25
- 更新日期:113-04-25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