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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板簡字第002637號丁厚維之裁定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丁厚維之裁定正本。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依職權)。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2年度板簡字第2637號原告陳玉婷與被告丁厚維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2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3 日
書記官 李庭君
- 發布日期:113-04-23
- 更新日期:113-04-23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