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審金訴字第002758號侯明進之判決

字型大小: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侯明進之判決正本一件,張貼於本院牌示處。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1項、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2條但書。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2年度審金訴字第2758號洗錢防制法等案
          件。
      三、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本件公示送達自公告翌日起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0  日

法院書記官   吳宜遙                 
 

  • 發布日期:113-04-20
  • 更新日期:113-04-20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