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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家繼簡字第000006號楊蕙禎(游毓雪之繼承人)之民事聲明承受訴訟暨聲請公示送達狀繕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0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楓家純113年度家繼簡字第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楊蕙禎(游毓雪之繼承人)之民事聲明承受訴訟暨聲請公示送達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家繼簡字第6號代位請求分割遺產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聲明承受訴訟暨聲請公示送達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楊蕙禎(游毓雪之繼承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吳昌穆
- 發布日期:113-04-20
- 更新日期:113-04-20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