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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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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70258號黃淑慧、王清風、王清鑫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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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楓112司執明字第7025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淑慧、王清風、王清鑫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70258號債權人黃盛豊等與債務人黃淑慧、王清風、王清鑫間分割共有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主旨:本院定於113年5月21日下午3時整在民事執行處投標室,
就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實施第6次公開拍賣,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明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4-19
  • 更新日期:113-04-19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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