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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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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23350號張菡琪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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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楓112司執速字第12335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菡琪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23350號債權人方若潔等與債務人張菡琪間損害賠償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院速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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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本:
主旨:公告願買受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者,得於3個月內依原定拍賣條件應買,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8  日
 
民事執行處速股書記官呂烱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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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123350pdf
  • 發布日期:113-04-18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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