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板小字第000703號黃琛峰之113年4月16日言詞辯論筆錄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黃琛峰之113年4月16日言詞辯論筆錄 。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0條,第151條(依聲請)。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3年度板小字第703號原告莊適嘉與被告黃琛峰之履行和解書案件。
二、應送達之113年4月16日言詞辯論筆錄,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2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6 日
書記官 林宜宣
股 別 函股
- 發布日期:113-04-16
- 更新日期:113-04-16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