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719號沈合剛,之開庭通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楓民佳 113年度訴字第71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沈合剛之起訴狀、答辯通知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719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答辯通知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9日10時50分,在本院西側大樓第六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李淑卿
函 稿 代 碼:E012-2 公示送達公告(辯論期日通知)
股 別:佳 股
- 發布日期:113-03-27
- 更新日期:113-03-27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