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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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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簡聲字第000053號何書禮之裁定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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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何書禮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第1項、
          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司簡聲字第53號公示送達裁定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得隨
          時來院領取。
      三、裁判繕本如附件。


書記官:莊川億
發文字號:新北院楓113年度司簡聲字第5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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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年度司簡聲字第53號(1)pdf
  • 發布日期:113-03-27
  • 更新日期:113-03-27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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