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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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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全字第000104號中天室內裝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執行命令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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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楓113司執全火字第10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中天室內裝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全字第104號債權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中天室內裝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間假扣押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火股書記官邱薇芸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火股
 

  • 發布日期:113-03-27
  • 更新日期:113-03-27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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