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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71921號陳鄭美白之分配期日通知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鄭美白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71921號債權人吳明軒與債務人陳鄭美白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附件:
主旨:本院定於112年6月21日上午11時整在民事執行處實行分配,請依說明二至七辦理,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月股書記官陳冠豪
- 發布日期:112-05-24
- 更新日期:112-05-24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