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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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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1008號游炳陽、林麗純之拍賣通知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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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英112司執助正字第100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游炳陽、林麗純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1008號債權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游炳陽、林麗純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主旨:本院定於112年7月6日15時50分在說明四場所,實施公開拍賣如附表第三人出資額,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正股書記官黃美雲
 

  • 發布日期:112-05-24
  • 更新日期:112-05-24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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