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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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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重訴更一字第1號陳碧惠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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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英民惠110年度重訴更一字第1號

主旨:公示送達承受訴訟人陳碧惠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重訴更一字第1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承受訴訟人陳碧惠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楊振宗
 

  • 發布日期:112-05-24
  • 更新日期:112-05-24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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