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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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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31477號王永霖即王福進之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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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英110司執順字第3147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永霖即王福進之臺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2年5月19日111板金職四字第20號更正分配表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31477號債權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王永霖即王福進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在後。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順股書記官鄭竣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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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年度司執字第31477號分配表pdf
  • 發布日期:112-05-24
  • 更新日期:112-05-24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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