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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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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53806號鄭三郎、蔡富安之拍賣期日通知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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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別:地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8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英111司執地字第15380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鄭三郎、蔡富安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
股份有限公司112年5月18日112板金職二字第85號拍賣通
知一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地字第153806 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蔡錦麗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
,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
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節本:
主旨:如不動產清單所示債務人蔡錦麗之財產,已訂於112
年8月2日上午11時整,在本公司投標室,實施第一次
公開拍賣程序。台端係本件拍賣標的物之共有人,特
依強制執行法第102條規定,通知台端知悉。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18 日


民事執行處地股 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5-22
  • 更新日期:112-05-22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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