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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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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46974號張文桐之優先承買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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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12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英111司執辰字第4697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文桐之優先承買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46974號債權人陳清年與債務人張文桐間分割共有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節錄:
主旨:請於文到15日內,聲明願否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如附表不動產,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12  日
民事執行處辰股書記官葉瓊霙
 

  • 發布日期:112-04-12
  • 更新日期:112-04-12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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