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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家護字第748號侯善益之聲請狀繕本、調查期日通知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11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英家純112年度家護字第748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侯善益之家事聲請狀及調查期日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0條、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家護字第748號通常保護令事件。
二、應送達之家事聲請狀繕本及調查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5月18日下午2時20分,在本院板橋院區家事第六法庭行調查程序。
四、相對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吳昌穆
- 發布日期:112-04-11
- 更新日期:112-04-11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