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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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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6960號賴燕秋之扣押存款執行命令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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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6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英112司執實字第3696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賴燕秋之扣押存款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6960號債權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賴燕秋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節本:
主旨:禁止債務人賴燕秋在說明二範圍內收取對第三人永和福和郵局(板橋65支)之存款債權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人清償。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6   日
民事執行處實股書記官衛東君
 

  • 發布日期:112-04-06
  • 更新日期:112-04-06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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