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5824號許培育之查封登記函、詢價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21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英111司執辰字第15824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許培育之查封登記函、詢價通知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58247號債權人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許培育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21  日
民事執行處辰股書記官葉瓊霙

  • 發布日期:112-02-21
  • 更新日期:112-02-21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