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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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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5號蔣素蓮之民事變更訴之聲明(三)狀繕本、通知閱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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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8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英民法110年度訴字第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蔣素蓮之民事變更訴之聲明(三)狀繕本、通知閱卷函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訴字第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變更訴之聲明(三)狀繕本、通知閱卷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蔣素蓮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蘇莞珍
 

  • 發布日期:112-02-18
  • 更新日期:112-02-18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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