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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5號蔣素蓮之民事變更訴之聲明(三)狀繕本、通知閱卷函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8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英民法110年度訴字第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蔣素蓮之民事變更訴之聲明(三)狀繕本、通知閱卷函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訴字第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變更訴之聲明(三)狀繕本、通知閱卷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蔣素蓮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蘇莞珍
- 發布日期:112-02-18
- 更新日期:112-02-18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