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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300號陳瓊美(陳瓊玲之繼承人)、陳重安之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繕本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7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英民毅110年度訴字第130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瓊美(陳瓊玲之繼承人)、被告陳重安之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訴字第1300號代位請求分割遺產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陳瓊美(陳瓊玲之繼承人)、被告陳重安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張韶安
函 稿 代 碼:E012-1 公示送達公告(裁判)
股 別:毅股
- 發布日期:112-02-17
- 更新日期:112-02-17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