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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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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300號陳瓊美(陳瓊玲之繼承人)、陳重安之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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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7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英民毅110年度訴字第130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瓊美(陳瓊玲之繼承人)、被告陳重安之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訴字第1300號代位請求分割遺產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陳瓊美(陳瓊玲之繼承人)、被告陳重安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張韶安
 
 
 
 
函 稿 代 碼:E012-1 公示送達公告(裁判)
股       別:毅股
  • 發布日期:112-02-17
  • 更新日期:112-02-17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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