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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簡上字第587號簡志宏(即簡志成之繼承人)之民事上訴聲明暨理由狀繕本及準備程序通知書一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7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英民律111年度簡上字第58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簡志宏(即簡志成之繼承人)之民事上訴聲明暨理由狀繕本及準備程序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簡上字第587號塗銷分割繼承登記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上訴聲明暨理由狀繕本及準備程序通知書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西側大樓第八法庭行準備程序。
四、被上訴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李律廷
- 發布日期:112-02-07
- 更新日期:112-02-07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