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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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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重訴字第310號王玉玲(即王世炎之繼承人)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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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7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英民立109年度重訴字第31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王玉玲(即王世炎之繼承人)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9年度重訴字第310號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王玉玲(即王世炎之繼承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劉德玉

中華民國112年3月7日

書記官 劉德玉
 

  • 發布日期:112-02-07
  • 更新日期:112-02-07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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