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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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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847號蕭文寧之起訴狀繕本、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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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14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賢民寧111年度訴字第184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蕭文寧之起訴狀繕本一件、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訴字第1847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蕭文寧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黃曉妏
 
股       別:寧股
  • 發布日期:111-11-14
  • 更新日期:111-11-14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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