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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2965號蘇明和之拍賣通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11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賢111司執松字第5296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蘇明和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1年11月9日111板金職九字第181號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2965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蘇明和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節本:主旨:本公司受理111板金職九字第181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債務人蘇明和所有經法院查封之不動產,定於111年11月30日上午11時整在本公司投標室公開拍賣(第二次拍賣),請準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11 日
民事執行處松股書記官郭祐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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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1-11-11
- 更新日期:111-11-11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