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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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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8113號張春惠即張天瑞之繼承人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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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賢111司執水字第811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春惠即張天瑞之繼承人之執行命令(收取存款)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8113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張春惠即張天瑞之繼承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10  日
民事執行處水股書記官張美玉
 

  • 發布日期:111-11-10
  • 更新日期:111-11-10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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