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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46163號楊素蓉之執行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9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賢111司執水字第14616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楊素蓉之111年10月17日及111年11月9日扣押存款之執行命令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46163號債權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楊素蓉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9 日
民事執行處水股書記官張美玉
- 發布日期:111-11-09
- 更新日期:111-11-09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