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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重訴字第247號陳清維之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賢民惠110年度重訴字第24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清維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重訴字第247號拆屋還地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陳清維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裁判繕本如附件。
書記官 楊振宗
- 發布日期:111-11-04
- 更新日期:111-11-04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