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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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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745號被告范方正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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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賢民德110年度訴字第274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范方正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訴字第2745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26日上午10時15分,在本院西側大樓第八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董怡彤
 

  • 發布日期:111-10-31
  • 更新日期:111-10-31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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