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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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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重訴字第112號李家瑢之閱卷通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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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賢民欽111年度重訴字第11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李家瑢之閱卷通知函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重訴字第112號撤銷信託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閱卷通知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陳威同
 
 
  • 發布日期:111-10-18
  • 更新日期:111-10-18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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