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70940號胡蔡安之拍賣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2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賢111司執霄字第7094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胡蔡安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70940號債權人何明娥與債務人胡蔡安間返還房屋等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附件(節本):
主旨:本院定於111年11月7日上午10時整在民事執行處投標室,就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實施第1次公開拍賣,請查照。
說明:
  三、債務人如已清償,或有經法院裁定破產、准予保全處分、開始更生、清算等依法應停止執行之事由者,應儘速向本院陳報。倘時間緊迫,請於拍賣期日開標前到場聲明,否則照常進行拍賣程序。
附表:(詳檔案)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2  日
民事執行處霄股書記官葉芷廷
 

檔案下載

  • 111司執70940拍賣附表pdf
  • 發布日期:111-10-12
  • 更新日期:111-10-12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