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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板簡字第2954號江雪妮之判決正本一件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蘇吳恂恂(Cecily Su)、蘇健豪(Kevin Su)、蘇偉豪(Steve Su)、江雪妮(Selena Jong)、陳靜淑、林銘俐之判決正本。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依職權)。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0年度板簡字第2954號原告黃赺與被告林忠信等之分割共有物案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2 日
書記官 劉芷寧
- 發布日期:111-10-12
- 更新日期:111-10-12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