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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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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重訴字第635號莊鴻銘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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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30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賢民惠110年度重訴字第63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莊鴻銘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重訴字第635號確認債權存在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莊鴻銘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楊振宗
 

  • 發布日期:111-09-30
  • 更新日期:111-09-30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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