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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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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76937號劉必名之囑託查封登記函1件、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函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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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9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賢111司執宿字第7693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劉必名之囑託查封登記函1件、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76937號債權人劉義與債務人劉必名間分割共有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9  日
民事執行處宿股書記官李翰昇
節本:
㈠、
主旨:請辦理債權人、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之查封登記,並惠復說明三至六事項,請查照。
㈡、
主旨:為核定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之拍賣最低價額進行詢價並通知有擔保物權或優先受償權人行使權利,請依說明三至六辦理,請查照。
 

  • 發布日期:111-09-29
  • 更新日期:111-09-29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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